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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黑龙江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来源:2exam.com 2010-10-29 20:47:05 【字体:小 大】
2011年黑龙江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类文、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5%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本科提前批由院校自行划定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类文、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5%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按教育部规定,省级统考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本科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省内统考的音乐类(音乐学表演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科计划数及本科有志愿生源人数的划线原则,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后,按类别划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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